AsianLII [Home] [Databases] [WorldLII] [Search] [Feedback]

北京市地方法规

You are here:  AsianLII >> Databases >> 北京市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 油(气)站管理职责分工有关事宜的通知

[Database Search] [Name Search] [Noteup] [Help]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 油(气)站管理职责分工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单位】北京市

  【发布文号】京政办发〔2004〕47号

  【发布日期】2004-07-30

  【生效日期】2004-07-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北京市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加油(气)站管理职责分工有关事宜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4〕4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加强对本市加油(气)站的管理,建立科学、长效的安全监管机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本市加油(气)站管理职责分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北京市加油(气)站综合管理办公室

  北京市加油(气)站综合管理办公室(简称市加油〔气〕站管理办)设在市市政管委,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等部门。

  市加油(气)站管理办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审议本市加油(气)站布局方案以及新增、调整计划,组织加油(气)站布局听证会;负责加油(气)站实施特许经营有关工作,组织编制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组织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组织编制加油(气)站安全管理技术以及抢险、抢修等方面的规范和标准;组织加油(气)站建设项目的竣工评审工作;组织对加油(气)站进行日常联合检查工作。

  二、管理职责分工

  (一)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新建加油(气)站建设项目的立项管理工作,组织审查加油(气)站特许经营授权程序和实施方案。

  (二)市规划委

  负责编制本市加油(气)站设施布局规划,制订有关加油(气)站的新增、调整计划;负责新建加油(气)站项目有关选址、规划条件、设计方案等规划管理工作。

  (三)市建委

  负责新建加油(气)站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和有关建筑材料、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市市政管委

  负责加气站经营资格的审查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市加油(气)站管理办的日常工作。

  (五)市交通委

  负责加油(气)站布局规划和新增、调整计划中有关交通方面的审查工作。

  (六)市商务局

  负责审核加油站经营资格并进行监督管理。

  (七)市工商局

  负责加油(气)站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经销劣质和走私成品油等违法行为。

  (八)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检定加油(气)机计量器,审查加气站特种设备,并进行监督管理。

  (九)市环保局

  负责加油(气)站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审查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

  (十)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负责审批加油(气)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并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市公安局消防局

  负责加油(气)站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审查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负责审查新建加油(气)站出入口设置和相关交通设施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分工,市市政管委要切实履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的职责;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监督管理,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本市加油(气)站的管理工作。

                       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AsianLII: Copyright Policy | Disclaimers | Privacy Policy | Feedback
URL: http://www.asianlii.org/chi/cn/legis/bj/laws/209f588676216e59ca802f38eda6dc42c1b78d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