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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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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2002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 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北京市

  【发布文号】京人发〔2002〕91号

  【发布日期】2002-08-28

  【生效日期】2002-08-2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关于2002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京人发〔2002〕91号)

各区、县人事局、外经贸委,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转发人事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暂行规定》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2]90号)文件精神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培训中心对考试考务工作的安排,结合北京地区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申请参加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一)申请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二)申请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并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合格证需在有效期内)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三)已取得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外销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限内),并符合暂行规定中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免试“外经贸外语”科目,只参加“外经贸综合业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销员从业资格证书》。

  (四)参加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组织的2000年或2001年的考试,已取得外销员资格考试单科合格成绩,并符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暂行规定》中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只参加未考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销员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 试 名 称

科  目

考试日期

时  间

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

外经贸综合业务

11月2日

8:30-11:30

外经贸外语笔试

11月2日

14:00-17:00

外经贸外语口试

11月3日

8:30开始,一天考完

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

11月2日

8:30-11:3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

11月2日

14:00-17:00

  注:1、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外经贸外语》设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报名时限选一种参加笔试、口试。

  2、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外经贸外语》口语考试,每名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时间为10分钟,每人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及办法,在发准考证时公布。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2年9月9日―9月13日

  报名地点:北京国际经贸研修学院(朝阳区惠新东街16号)

  联系电话:64496049 联系人:郝韩山

  政策咨询电话:64161760、1605700

  为配合本次考试,特委托北京国际经贸研修学院办理考前辅导及考试指定参考教材征订工作。具体事宜可在报名时咨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人员可以从2002年9月2日开始(双休日不办公)到报名地点购领《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申报表》或《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报名信息卡、报考手册,按规定如实填写《申报表》,填涂报名信息卡。

  报名人员也可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www.bjpta.gov.cn),在网上填写《申报表》,然后用A4纸打印填写好的《申报表》(不必填写报名信息卡)。

  (二)在《申报表》规定位置贴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相片(《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共需贴本人同一底片的相片4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共需贴本人同一底片的相片3张;相片黑白、彩色不限)。《申报表》需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栏目填写审核意见并盖公章(同时《申报表》右上角相片处加盖单位骑缝公章)。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中心的,由存放档案部门审核盖章;本人户口关系不在本市而受聘于北京地区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由受聘单位审核盖章。

  (三)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填写好并经审核的《申报表》、报名信息卡或持在线填写、打印并经审核后的《申报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执照、护照)、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等原件,经报名点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符合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免考科目条件的报名者,还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外销员资格证书或参加2000年或2001年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组织的外销员资格考试单科合格证。

  (四)报名人员按报名地点公布的时间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明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成绩预计于2003年1月份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和声讯服务电话16898100或1605100上公布,取得合格成绩人员领取资格证书时间也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和声讯服务电话16898100或1605100上公布。

  附件:1、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略)

     2、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申报表(略)

                                 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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