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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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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

  【发布单位】80103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0-06-29

  【生效日期】2000-06-2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

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

(二000年六月二十九日)  为进一步搞活我市住房二级市场,简化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手续,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制定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如下:

 一、关于办理上市出售手续的程序

  (一)凡申请上市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要持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和《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也可以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指定的房地产中介机构领取上述表格。发表格的单位不得扣押房屋所有权人的所有权证件。

  (二)自当事人将上述证件及填好的表格递交到交易管理部门之日起,交易管理部门应即收即办,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遇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完成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审查工作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三)经批准上市出售的房屋达到买卖合同的,买卖双方须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交易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出售的书面决定。买方须提交本市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外省市个人还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的购房证明。

  (四)交易管理部门自收齐买卖双方的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工作人员即收即办,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遇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完成审查、评估并按《北京市城近郊八区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暂行规定》〔(99)京房改办字130号〕、《转发财政部、国家财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京财税(1999)1201号〕的规定,计收有关税、费、收益等工作,完成立契过户手续。

  (五)交易管理部门对于缴纳的分成或超标收益,要按财政管理的有关规定分别开具单据和记帐,城近郊八区的交易管理部门收缴的收益应按月统一上缴市局计财处;其余区县按区县的规定办理。税费收缴的手续仍按现行的规定办理。

  (六)各区县交易管理部门完成立契过户手续后要及时将相关材料(评估材料除外)输入联网的电脑,并报送到市局信息中枢。

  (七)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所占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买方须持买卖合同、立契过户的相关材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到区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属于该栋楼房内第一套房屋首次上市出售的,买方还应提交由原售房单位提供的该栋楼房竣工日期及相关证明文件,应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属于上述同一楼房内的其他各套房屋上市出售时,只须开具《房改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土地出让金缴纳通知单》。

  已购公有住房所占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只须开具注明了土地转让字样和原出让合同编号的《房改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土地出让金缴纳通知单》。

  买方办理上述手续时应按房屋买卖的成交价交付土地出让金,城近郊八区还按3%缴纳,远郊十个区县按所在区县制定的标准缴纳。

  应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自收齐双方的买卖合同、立契过户的相关材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原售房单位提供的该栋楼房竣工日期及相关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受理,工作人员即收即办,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遇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自收齐双方的买卖合同、立契过户的相关材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件复印件之日起即为受理,工作人员应即收即办,当日完成土地出让金的收缴工作。

  (八)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对于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要按财政管理的有关规定分别开具单据记帐。城近郊八区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收缴的土地出让金按月统一上交市房地局计财处,其余区县按区县的规定办理。

  (九)买方办完上述手续后,持立契过户、土地出让金已缴纳的证明等文件及规定的其他证件,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权属登记部门申办房屋所有权证。

  权属登记部门收齐上述证件之日起即为受理,并应于受理之日即收即办,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遇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办完登记、发证手续。权属登记部门可不再进行房屋测绘和现场勘察,但须在房屋所在权证的附记栏中注明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和土地使用年限并加盖印章。

 二、关于征询原产权单位意见的问题

  (一)凡以房改成本价所购公房申请上市出售的,除与原产权单位在买卖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以外,可不再征询原产权单位的意见。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及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涉及房屋供暖、物业管理及公共维修基金等问题,卖方应如实向买方告知,并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三、关于土地出让年期的确定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所占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从该栋楼房的第一套房屋首次上市交易之日起核定其土地出让年限,即以根据房屋建筑结构确定的土地最高使用年限减去该栋楼房自竣工之日起至首次上市交易之日止已实行使用的年期;同一楼房的其他各套房屋上市出售时,其土地出让年限分别依其上市交易日期均按上述规定逐一核定,最终保证同一宗地上的土地出让年期终止日相同。

  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期最高不超过70年;砖木结构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期最高不超过50年。

  已购公有住房所占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其土地使用年期仍按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定的出让年期减去已使用的年限计算。

 四、关于国有土地使用证问题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所占土地已办理土地出让或转让手续后,权属登记部门只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记土地使用年期。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原京房地市字〔99〕第1077号《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具体问题的通知》及京国土房屋市字〔00〕第127号《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同时废止。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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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资质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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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都房地产市场│83515696│宣武区虎坊路13号  │京房地市场字 │

│  │       │    │          │(1996)第0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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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北京宝信恒业房│67131708│崇文区东花市北里中区│京房地市场字 │

│  │地产顾问行  │    │号楼一层      │(1996)第0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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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北京通产永利房│64182196│东城区东中街9号东环 │京房地市场字 │

│  │地产交易中心有│    │广场A座写字楼5层A号 │(1996)第0014号│

│  │限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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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北京涉外房地产│66426306│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京房地市场字 │

│  │信息咨询服务中│    │6号北京国际金融大厦D│(1996)第0038号│

│  │心      │    │座10层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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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北京建亚房地产│65080088│朝阳区工体东路18号天│京房地市场字 │

│  │展示交易中心有│转 680 │兆饭店写字楼    │(1997)第0206号│

│  │限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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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北京保兴利房地│88131242│海淀区阜成路42号  │京房地市场字 │

│  │产咨询有限公司│88131244│          │(1996)第0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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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北京成业行信息│64916670│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 │京房地市场字 │

│  │咨询有限公司 │82625930│滨大厦B315室    │(1996)第00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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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大房地产信息│68331957│西城区西外大街132号 │京房地市场字 │

│  │咨询有限公司 │    │京鼎大厦13屋1304室 │(1996)第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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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北京金网络置业│68041588│西城区阜外大街甲26号│京房地市场字 │

│  │投资顾问有限公│    │京润大厦东区十层  │(1997)第0170号│

│  │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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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北京万德成房地│64262251│东城区安外大街27号 │京房地市场字 │

│  │产咨询有限公司│    │          │(1998)第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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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北京中大恒基科│68038924│西城区南礼士路三号龙│京房地市场字 │

│  │贸有限公司  │    │藩写字楼A100室   │(1998)第03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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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北京房地产交易│67186982│崇文区东花市北里东区│京房地市场字 │

│  │中心(北京市汇│    │1号楼        │(1999)第0410号│

│  │川实业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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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北京顺益兴信息│66186111│东城区安外大街丙88号│京房地市场字 │

│  │咨询有限公司 │    │          │(1999)第0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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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北京精品家园房│65187516│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恒│京房地市场字 │

│  │地产咨询有限公│    │基城B1层69号    │(1999)第0462号│

│  │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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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北京朝阳房地产│64151744│朝阳区呼家楼新苑甲一│京房地市场字 │

│  │交易中心   │    │号         │(1999)第04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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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北京置业家园房│62380133│海淀区德外小关龙翔路│京房地市场字 │

│  │屋置换咨询有限│    │11号楼0102室    │(1999)第0504号│

│  │责任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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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北京市房地产中│64030661│东城区东棉花胡同28号│京房地市场字 │

│  │介事务所   │    │          │(1999)第05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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