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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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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防治非典工作转入常态长效管理的通知

  【发布单位】河北省

  【发布文号】冀政[2003]39号

  【发布日期】2003-07-10

  【生效日期】2003-07-1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防治非典工作转入常态长效管理的通知

(冀政[2003]3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当前,我省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取得阶段性重大胜利,社会和经济秩序已经恢复正常。为巩固防治成果、防止疫情反复,使防治工作更规范、更科学、更有效,与正常社会经济秩序相适应,必须对应急状态下采取的一些措施和做法进行调整和纠正,以不失时机地把防治非典工作引向依法、科学、规范、有效的轨道,转为常态、长效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树立长期作战思想,继续坚持对非典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我省防治非典取得重大成果,但还是阶段性的,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生活的恢复正常,人员流动的增加,给非典防治带来新的挑战和考验,稍有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必须继续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思想不放松、工作不放松、措施不放松。各级防治非典工作领导体系和工作机构保持不变,继续坚持各级政府对防治工作的领导,继续严格落实各项责任制,继续加强指挥、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确保国家和省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适时调整应急工作方式。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下设机构的工作人员数量和集中办公方式可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各项业务工作逐步转由职能部门承担。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成立专门的非典防治工作机构,配置精干力量,逐步承担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各级防非办的工作逐步向卫生等部门移交,要注意搞好衔接,有序过渡,确保信息畅通和运转协调。要保持并不断完善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在没有非典疫情情况下,各级政府不再逐级报告疫情,疫情监测、报告及信息处理等工作转由各级卫生部门负责;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启动原有的疫情报告制度。

  三、调整卫生检疫措施。从即日起,终止执行《河北省人民政府通告》(冀政通〔2003〕1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外地返乡来冀人员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告》(冀政通〔2003〕2号);撤销全省临时设置的160个省界检查站,但要保持快速检测检疫反应能力,一旦发生疫情迅即恢复;对出入境人员按国家统一要求进行健康检查登记,对国内旅客只在出发地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进行体温检测,到达目的地后不再检测,同时不再填写《健康申报卡》;废止省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印制的《河北省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特别通行证》。

  四、继续抓好疫情监测。坚持城乡五级疫情监测制度,坚持专群结合、条块结合、群防群控。疫情监测工作逐步转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同时要发挥基层单位的监测作用,明确监测人员,重视监测网络建设,实现疫情监测网络全覆盖,确保非典疫情及时发现、快速上报。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特别是有发热、咳嗽症状人员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五、切实加强医院的防控工作。各市定点医院逐步恢复正常医疗工作,但对收治非典病人的设施不得进行破坏性改变,并加快各项配套设施建设,以保持和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治能力。发热门诊继续保留并不断规范完善,未设发热门诊的医院要设立相对隔离的监测诊室,要规范就诊病人特别是发热病人的诊治流程,确保接诊、转诊安全。省、市专家组成员,在没有非典疫情的情况下可在原单位工作,一旦发现疫情,及时组织会诊,按原诊断程序开展工作,防止误诊和漏诊。各医院要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医护人员的全员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防范意识和诊治水平,严防医院内交叉感染和造成扩散。

  六、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坚持预防为主。餐饮业、娱乐业和学校、建筑工地等人员聚集的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卫生检疫措施要继续坚持,科学规范地做好消毒保洁工作。要针对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后的新情况,进一步制定科学规范的预防措施。严格落实防范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场所及农村、社区负责人同时为防控非典责任人,要责任到人,任务到人。要做好各种大型活动的防疫工作,确保各项卫生防疫措施到位,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

  七、加快完善长效工作体系。要全面总结防治工作经验,把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制度化,形成工作机制,要积极探索将各项有效措施纳入常态、长效管理的有效途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防治非典型肺炎长效工作体系的指导意见》,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规划和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加快传染病医院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要加强国债项目的管理,落实配套资金,确保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各地都要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特别要尽快制定今冬明春防治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同时也要做好夏季各种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依法开展防治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活动,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和良好的卫生习惯,努力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八、做好财政结算、审计、档案移交等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对防治非典工作进行一次清理,特别要做好应急状态下各项工作的后续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尽快完成非典资金结算,兑现各项财政政策。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防治非典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的化解工作,保持社会稳定。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确保非典经费、物资发挥最大效益。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做好文件归档立卷及移交工作,特别要重视做好非典病例医疗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三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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