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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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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2年《河北农村统计年鉴》编辑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河北省

  【发布文号】办字[2002]21号

  【发布日期】2002-03-15

  【生效日期】2002-03-1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02年《河北农村统计年鉴》编辑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办字[2002]2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2002年〈河北农村统计年鉴〉编辑工作安排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2002年《河北农村统计年鉴》编辑工作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2002年《河北农村统计年鉴》(以下简称《年鉴》)编辑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全面反映2001年全省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发生的变化。

  基本思路:按照《年鉴》体例要求,保持2001年《河北农村统计年鉴》的基本框架,同时对《年鉴》内容和重点做一些调整。一是重点反映全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龙型经济,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取得的成效;二是继续反映全省农村小康规划调整后的小康建设进程,宣传小康建设成果;三是增加了WTO农业协议主要内容介绍和我省的应对措施;四是为反映县域经济发展成效,刊载了“九五”期间全省县域经济实力综合评价结果、发展综述及“十强县”发展经验;五是反映全省农村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基层工作,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方面取得的经验;六是突出总结2001年各行各业取得的新成就。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统计局。

  (二)协办单位:省人大农经委、省政协经济委员会、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省计委、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水利厅、省农业开发办公室、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气象局、省农林科学院、省建设厅、省科学技术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农业发展银行、省粮食局、省供销社、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物价局、省国土资源厅、省畜牧局、省水产局、省乡镇企业局、省农垦局、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及11个市(共37个单位)。

  (三)顾问:冯文海

  编委会主任:郭庚茂、宋恩华

  编委会副主任:刘印楼、刘庆国、刘刚海

  委员:由各协办单位的一名负责同志组成

  主编:刘印楼、刘刚海、左绍伟

  副主编:王源民、史兰绪、张春风、黄立强

  编辑部主任:王源民、于明、史兰绪

  编辑部副主任:张春风、赵国彦、徐利

  编辑人员:由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处及省统计局农村处

  人员组成。

  特约编辑:由各协办单位各一名工作人员组成。三、《年鉴》内容及部门分工

  (一)特载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2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二)领导讲话

  主要刊登2001年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讲话(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农经委、省政协农经委负责提供)。

  (三)WTO与河北农业

  1.WTO农业协议的主要内容(省统计局提供)。

  2.关于河北农业应对“入世”的战略思考与建议(省社会科学院负责提供)。

  3.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提升农产品竞争力(省统计局提供)。

  (四)社会经济发展报告

  1.综合篇:对2001年全省农业生产、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型经济发展及农业结构调整的成就、特点、经验等方面进行全面综述(6000字以内,省统计局负责)。

  2.部门篇:省直农口各部门对2001年农业生产、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龙型经济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农村工作取得的成就、特点、经验等进行全面综述。要突出部门特点,内容真实、准确(3000字以内),格式要参照上年《年鉴》的样式。一般在综述后分专题讲,但标题要简要醒目,分别由各部门负责。各部门的重点内容提示如下,仅供参考。

  (1)省计委:加强农业宏观调控、农业基本建设,制定和督导落实农业、农村经济计划、发展龙型经济、搞好农业结构调整方面取得的成就、经验等。(2)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综述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全省小康建设的进程、措施、办法、经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情况及农村改革和农村政策落实情况等。

  (3)省财政厅:在筹措资金、支援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内容。

  (4)省建设厅:搞好小城镇综合改革,加快村镇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5)省人大农经委:加强农业、农村经济立法工作,贯彻实施农村有关法规等方面的内容。

  (6)省农业厅:综述种植业生产的成就。重点突出蔬菜龙型经济、设施农业、“种子工程”、“旱作农业工程”建设,大力推广农业科技进步、科教知识,发展产业化生产,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品质,实现农民增收等方面取得的经验及成就。

  (7)省林业局:在综述的基础上重点突出果品龙型经济发展、生态工程建设、退耕还林、还草项目建设、果品生产及结构调整等内容。

  (8)省畜牧局:在综述的基础上突出基地建设、规模化养殖、特种养殖、良种繁育及畜牧结构调整等方面内容,重点反映畜牧龙型经济发展的成效、特点及经验等。

  (9)省水产局:在综述的基础上,突出海水生产、淡水生产、特种养殖、远洋捕捞,促进渔业结构调整,搞好水产业加工等方面的内容。

  (10)省农调队:在综述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农民收入、消费、投入变化特点。

  (11)省乡镇企业局:在综述的基础上,重点突出调整结构,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以及创名牌,提高效益,扩大出口创汇等方面的内容。

  (12)省农垦局:在综述的基础上重点突出稳定农业生产,加速二、三产业发展进程,带动一方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内容。

  (13)省农业开发办:对2001年农业开发的成就、经验全面综述。重点突出中低产田改造、坝上生态农业工程、利用世行贷款农业发展项目等方面的内容。

  (14)省水利厅:对2001年水利建设的成就、经验全面综述。重点突出增加水利投入,发展节水灌溉及水土保持工作,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特别是抗旱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15)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对2001年农机生产、效益取得的成就全面综述。重点突出加强农机管理和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内容。

  (16)省气象局:在综述的基础上突出提高科技水平,加强预报服务,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造成的损失等方面的内容。

  (17)省农林科学院:在综述的基础上突出农业科学研究的成果及推广等方面的经验。

  (18)省科委:在综述的基础上突出加强农业科研管理,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等方面的内容。

  (19)省农业发展银行:在综述的基础上突出用足用好资金,支援农业生产、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内容。

  (20)省扶贫办:在综述的基础上突出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扶持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确保扶贫目标全面完成的成就、经验。

  (21)省国土资源厅:对2001年土地管理工作的成就、经验全面综述,突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开发土地资源,保护耕地,控制耕地减少及为保持可持续发展有计划退耕还林、还草等方面的内容。

  (22)省粮食局:在综述的基础上突出做好购销、搞活流通、提高效益、深化改革等方面的内容。(23)省供销社:在综述的基础上突出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积极组织农用生产资料,确保农业所需,为农业生产服务以及发展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24)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综述的基础上突出整顿农村市场秩序,扩大市场交易,促进农村市场发展等内容。

  (25)省物价局:在综述的基础上突出搞好价格宏观调控,搞好价格监督检查,深化价格体制改革等内容。

  (26)省计生委:在综述的基础上突出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落实基本国策等方面内容。3.分市篇:全省11个市对2001年农业生产、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龙型经济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取得的成就、特点、经验等进行全面综述(3000字内,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布置、搜集)。

  (五)经验选载

  1.农业结构调整经验。反映典型单位在发展农业龙型经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民收入方面取得的经验(选载2个市、10个县、2个农业龙头企业,每单位3000字以内,由省统计局负责搜集)。

  2.小康建设经验。2001年如期验收实现小康的6个县建设小康的做法、措施、经验等(3000字内,由省统计局负责布置、搜集)。

  3.县域经济发展经验:对“九五”期间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的综合评价分析;综述“十强县”的实力、特色及发展经验;“十强县”发展县域经济的典型作法、措施及经验等(10个县,每县3000字以内,两篇综述各5000字,省统计局搜集提供)。4.农村基层工作经验。反映全省农村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基层工作,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取得的经验(5个县,每县3000字以内,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布置、收集)。

  (六)农业法规、文件选载:

  2001年省委、省政府下发的有关农村的政策、文件;省人大2001年制定及修定的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法规、决议、决定、条例等(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农经委负责)。

  (七)统计图(省统计局负责)。

  (八)统计资料

  统计资料是《年鉴》的主体内容,该部分内容广泛,资料翔实,包括全省历史资料、综合资料、部门资料、各市资料、农业产业化资料、县(市)资料、县域经济综合评价资料、乡镇资料、排序资料及河北省主要指标在全国位次等。在年度选择上,分列1995年、2000年、2001年三个年度资料,以便观察2001年农村经济取得的成就和“十五”开局年的新变化。除部门统计资料分别由省各部门提供外,其余均由省统计局整理、提供;凡省各部门与省统计局共有的数据均以省统计局为准,有关部门不再提供,各部门需提供的指标及格式请按下发的表式填报,并随文字稿一同上报。

  (九)2001年河北农村工作大事记:主要记载2001年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农业的视察活动、大型会议等其他活动(由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农经委负责搜集、提供)。

  (十)附录

  1.农村统计重要指标解释。

  2.农村统计常用计算公式。

  3.符号使用说明。

  四、时间安排

  3月份,对《年鉴》内容作出详尽的安排,对版面设计提出具体要求;并使经费落实到位。

  4月份,月初将任务布置到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任务要求搜集、审核、计算有关数据,编写有关文字材料,4月底前上报到编辑部。5月底,编辑部完成审编定稿工作。

  6―7月份完成排版、校对、定版任务。

  8月份印刷成书。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年鉴》内容中文字及统计资料是对各部门、各市的原则要求,如有不妥之处,请提出修改意见,经与《年鉴》编辑部协商后执行。

  (二)各部门提供的统计资料,数字要准确,关系要协调,年度重复使用的数据要与2001年的《年鉴》一致,文字标题要精炼,行文力求严谨、简洁,文稿统一用A4纸打印,上报书面材料、软盘或电子邮件,并报编委委员、特约编辑姓名、职务。

  (三)省各部门、各市政府要积极支持《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编委会成员对本部门、本市提供的文字及统计资料要认真审核、把关。对不易公开出版发行的保密资料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请附文字说明。

  《河北农村统计年鉴》编辑部设在省统计局农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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