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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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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关于 快文化重点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80702

  【发布文号】吉政办发[1994]99号

  【发布日期】1994-10-28

  【生效日期】1994-10-2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关于

加快文化重点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

(吉政办发[1994]99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

  省文化厅《关于加快吉林省文化重点工程建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文化重点工程建设。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关于加快吉林省文化重点工程建设的意见

省政府:

  近几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第六次党代会作出的建设发达边疆近海省的战略部署,省文化厅本着精神文明重在建设,文化建设必须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并与之协调发展的原则,在深入开展创建文化先进县活动的基础上,又实施了以“两江”(图们江、鸭绿江)边境文化长廊工程和“百镇”文化 中心辐射工程为基本内容的文化重点工程。目前,一个以“百镇”文化中心辐射工程建设为点,以“两江”文化长廊工程建设为线,以开展创建文化先进县活动为面,从中西部到边疆,从局部到整体的点、线、面相结合的文化重点工程建设局面正在逐步形成,全省文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其主要标志是:

 一、各级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文化重点工程建设。自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文化厅《关于在全省实施文化重点工程建设的意见》(吉政办发[1993]17号),并建立了由主管省长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以来,全省各市、州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将文化重点工程纳入了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在文化重点工程建设方面成绩突出,分别被省政府和文化部、人事部命名为省和全国文化工作模范自治州。

 二、出现了齐抓共建的好势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组织协调下,在文化主管部门积极努力下,全社会开始关心与支持文化重点工程建设。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动17个部门共建图们江文化长廊,并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每一个共建部门帮助一个重点乡镇,长白、集安等县(市)也采取了类似的作法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进一步增加了对文化的投入。随着全省城乡经济的发展,通过实施文化重点工程,各地对文化投入有了进一步增加,一些地方对文化的投入超过了当地财政支出的1%,有些地方已经达到1.5%以上。

 四、城乡文化设施有了新的发展,特别是一些重点边境地区、重点县(市)和重点乡镇有了明显的进展。有些地方文化设施规模较大,功能较全,效益也较明显。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图们江文化长廊工程首批建设的6个重点文化中心,面积都在1000平方米以上,设施也比较齐全,具有多种功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普遍较好。

 五、广大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日趋活跃。随着城乡广大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社会文化活动日趋活跃,各种活动场所不断增加。近三年来,以每年30%的数量递增,目前已达1万多家。全省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等都有了较大的发展,群众文化活动正在朝着民族化、大众化、特色化、现代化、多元化和全方位的方向发展。

 六、文化工作为经济服务的功能正在不断增强。近几年来,随着全省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发展,“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这一有效形式为扩大开放、振兴经济、招商引资、旅游观光等搭桥铺路,为提高我省和各地的知名度,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我省的文化重点工程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就全省来说,文化重点工程建设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进展迟缓,效果不够明显;二是有些地方的文化重点工程建设还只是靠文化部门一家抓,因而难以打开局面;三是有些地方虽然搞了规划,但标准较低,措施不够具体,个别地方至今未形成统一的规划;四是文化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紧张的状况还没有得到缓解,资金来源渠道少、数量不足仍然是制约文化重点工程建设的主要因素。

  为了加强实施文化重点工程的步伐,进一步推动全省城乡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对文化重点工程的领导。各地要把文化重点工程建设由部门行为变为政府行为,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组织实施。

 二、完善文化重点工程的规划。要依据文化部《全国万里边境文化长廊建设规划》和全省统一规划,修订完善各自的规划。从全省来讲,到本世纪末大体分三步走:1995年以前为重点开发阶段,边境开放口岸,旅游景点和沿江经济开发区,纳入“百镇”工程规划的试点镇,要首先达到规划目标;1996年至1998年为全面建设阶段,边境地区的43个乡镇和部分重点村屯,内地50个左右的较大集镇要完成规划任务;1999年至2000年为完善配套阶段,将全面实现文化重点工程建设的各项规划目标。

 三、继续落实配套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证对文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入。文化重点工程的资金来源,仍坚持以地方自筹为主,多渠道筹措。按照文化部和国家计委的安排,每年对部分重点工程予以补助,省里同时安排部分配套资金。国家和省里的补助资金只是导向资金。

 四、结合实施文化重点工程,继续开展创建社会文化先进县活动,使文化重点工程在点、线、面上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省文化厅将于今年年底前组织对第二批社会文化先进县和“百镇”工程首批试点镇进行检查验收,拟呈请以省政府的名义对全省文化先进县和首批先进镇予以表彰,从而推动这项工程建设的开展。

 五、做好协调共建的组织工作。省里要坚持执行文化重点工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协调解决一些重大问题。各地也都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相应的共建组织,搞好统筹协调,进一步形成合力,加快文化重点工程建设的步伐。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执行。

                       吉林省文化厅

                         一九九四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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