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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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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取缔自发黄金市场 强黄金产品管理的紧急通知

  【发布单位】80602

  【发布文号】辽政办传[1994]75号

  【发布日期】1994-06-27

  【生效日期】1994-06-2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缔自发

黄金市场加强黄金产品管理的紧急通知

(辽政办传〔1994〕75号

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黄金是国家专控的特殊商品,金矿是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矿种,国家规定对黄金实行统一管理,由中国人民银行统购统配。但近几年来,我省一些地方违反国家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成立了一些集群式的金店一条街和黄金市场以及一些个体金银加工点,大量倒买倒卖黄金,个体非法采金又有所抬头,乱采滥挖,破坏资源,使我省黄金收购量连续两年大幅度下降,税收大量流失,严重干扰了金银管理秩序。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取缔自发黄金市场加强黄金产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4〕73号文件)精神,整顿黄金生产和交易秩序,取缔自发的黄金市场,加强对黄金产品的管理,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整顿黄金交易秩序,坚决取缔自发黄金市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取缔自发黄金市场,加强黄金产品管理的各项要求,态度要坚决,措施要有力。各级政府要组织人民银行、工商局、公安局、黄金工业和金饰品管理部门对黄金生产和经营进行清理整顿,1994年6月底前,坚决取缔已有的和正在筹建的自发黄金市场,凡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采矿、冶炼、黄金饰品经营企业和个人必须自行停止经营活动。7月1日以后,不停止经营活动的,对所存黄金予以强行收购,并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罚,对仍有非法黄金交易市场的地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当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

 二、加强对黄金饰品经营业务的定点管理。国家对黄金饰品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业务实行定点管理。定点单位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领取经营金银饰品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凭许可证登记注册,发给营业执照。其中黄金饰品的生产、加工和批发业务须经当地人民银行逐级上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审批,黄金饰品的零售业务须经省人民银行审批(沈阳、大连经市人民银行审批),凡没有履行上述审批手续的一律视为非法经营,应立即予以取缔。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定点单位要重新核发经营黄金饰品许可证,整顿后的黄金饰品单位一律挂牌经营,上市的黄金饰品一律要经过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

  经营黄金饰品的定点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随意扩大经营范围。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以联销、联营、设立分店等形式搞一店多营或多店分营。凡超越经营范围和任意增设经营场点的,必须在清理整顿中立即纠正。

 三、严禁私自采购、加工、运输黄金原料和饰品。各黄金饰品生产企业所用黄金原料,由企业向人民银行购买,不得私自采购。接受带料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持有带料单位所在地人民银行提供的证明。任何黄金饰品经营企业都不得到黄金矿山和冶炼企业购买黄金和白银,不得参与矿产金银和“三废”回收金银的倒买倒卖活动。

  黄金饰品生产、经营单位出省携带批量黄金原料,必须经省人民银行批准,航空、铁道和交通运输等部门凭人民银行批件查验放行;携带批量黄金饰品的,航空、铁道和交通运输部门凭定点单位经营许可证副本和单位介绍信查验放行。对黄金原料和黄金饰品进、出省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有关部门比照缉私罚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加强对金银生产企业的管理。各黄金冶炼企业生产黄金、白银必须及时如数交售给当地人民银行及其委托机构,不得自行留用,更不得划整为零由个人出售,逃避税收和还贷责任。违反者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予以处罚外,还要追究当地黄金管理部门和生产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对违法者要依法从严查处。黄金生产企业要按照规定向主管部门上报黄金生产、交售情况。从今年1月1日起,凡黄金生产企业私卖黄金的,其私卖所得货款要补交增值税,并追缴每克5元的黄金生产发展基金。

  各地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对黄金矿产实行保护性开采的通知》(国发〔1988〕75号文件)精神,严禁个体及无证采金、选冶、加工黄金及倒卖黄金矿石。取缔未经批准的私营矿点及小氰化池、小汞板和小溜槽,对不符合规定发放的采矿许可证,要由原发证部门收回。

 五、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公安、检察、工商、海关等部门要加强对非法收购、倒买倒卖、走私黄金案件的查办,严厉打击倒卖走私黄金的犯罪活动,特别要查处一些大案要案。罚没黄金一律交售给当地人民银行。办案经费由同级财政按需要予以保证。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1994〕73号文件和本通知精神,并将贯彻执行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省政府。省政府近期将组织工作组到重点地区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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