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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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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设区的市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发布单位】82801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8-08-06

  【生效日期】1998-08-0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设区的市新的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1998年8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银川市、石嘴山市的本届人民代表大会是1994年4月份选举产生的,到1999年4月份任期届满。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银南地区,设立地级吴忠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对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决定如下:

 一、代表名额:银川市278名;石嘴山市267名;吴忠市313名。

 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银川市35名;石嘴山市33名;吴忠市3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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