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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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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第141/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國際出版培訓及遙距教育有限公司——SIEFEDIS”的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開設語言、文學和文化——外語——德語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一

語言、文學和文化——外語——德語

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學術與教學編排

學術範圍:社會及人文科學

入學條件:按照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課程期限:四年

授課形式:以遙距教育形式及葡文學制授課,並由具教學經驗及有關專業資格的教學人員輔導。

授課語言:葡文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80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修讀附件二表一所載的必修科目,取得120學分;

二、修讀附件二表二、表三、表四、表五及表六的任一範疇的科目,取得60學分。

評核方法:最後的筆試評核和作業成績及格;網絡的教育、評核,以及訊息交流所設的即場考核成績及格。

附件二

語言、文學和文化——外語——德語

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學習計劃

表一

科目 種類 學分
文學導論 I 必修 6
德語 I " 6
德國文學 I " 6
文學理論及方法學 I " 6
電腦概論 " 6
德語 II " 6
德國文學 II " 6
德語 III " 6
德國文學 III " 6
德國社會及文化 I " 6
文學理論及方法學 II " 6
德語 IV " 6
德國文學 IV " 6
德國社會及文化 II " 6
德語 V " 6
德國文學 V " 6
語言學導論 " 6
德語 VI " 6
德國文學VI " 6
德語語言學導論 " 6

表二

科目 種類 學分
美語範疇 1    
英語 I 選修 a) 6
英語 II " a) 6
英語 III " a) 6
美國文學 I 選修 b) 6
美國文學 II " b) 6
加拿大文學 " b) 6
美國社會及文化 I 必修 6
加拿大社會及文化 " 6
英語 IV 選修 a) 6
英語 V " a) 6
英語 VI " a) 6
美國文學 III 選修 b) 6
英國文學 II " b) 6
美國社會及文化 II 必修 6

表三

科目 種類 學分
法語範疇 2    
法語 I 選修 a) 6
法語 II " a) 6
法語 III " a) 6
法國文學 I 選修 b) 6
法國文學 II " b) 6
法國文學 III " b) 6
法國社會及文化 I 必修 6
法語 IV 選修 a) 6
法語 V " a) 6
法語 VI " a) 6
法國文學 IV 選修 b) 6
法國文學 V " b) 6
法國本土以外的法語文學 " b) 6
法國社會及文化 II 必修 6

表四

科目 種類 學分
英語範疇 3    
英語 I 選修 a) 6
英語 II " a) 6
英語 III " a) 6
英國文學I 選修 b) 6
英國文學 II " b) 6
英國文學 III " b) 6
英國社會及文化 I 必修 6
英語 IV 選修 a) 6
英語 V " a) 6
英語 VI " a) 6
英國文學 IV 選修 b) 6
英國文學 V " b) 6
英國文學 VI " b) 6
英國社會及文化 II 必修 6

表五

科目 種類 學分
歷史範疇 4    
葡萄牙藝術史 I 選修 a) 6
近代史 必修 6
古典期文明歷史 " 6
古典期前之文明歷史 " 6
葡萄牙近代歷史 選修 a) 6
葡萄牙地理大發現及擴張史 " a) 6
葡萄牙史前歷史及原史 " a) 6
具爭議之歷史認知 必修 6
葡萄牙藝術史 II 選修 a) 6
當代史 必修 6
中世紀史 " 6
葡萄牙當代史 選修 a) 6
葡萄牙中世紀史 " a) 6
歷史理論及潮流 必修 6

表六

科目 種類 學分
葡萄牙語言、文學和文化範疇 5    
葡萄牙文化 選修 e) 6
葡萄牙語語音及音韻學 選修 b) 6
葡萄牙語語言史 I 選修 e) 6
葡萄牙戲劇史 I " e) 6
語言學導論 I 選修 a) b) 6
文學導論 I 選修 c) d) 6
拉丁語基礎 I 選修 f) 6
拉丁語基礎 II " f) 6
拉丁語言及文化 I " f) 6
拉丁語言及文化 II " f) 6
拉丁語言及文化 III " f) 6
拉丁語言及文化 IV " f) 6
葡萄牙文學 I 選修 d) 6
葡萄牙文學 II " d) 6
葡萄牙文學 III " d) 6
葡萄牙語句法學 選修 b) 6
葡萄牙戲劇史 II 選修 e) 6
文學歷史及潮流 " e) 6
語言學導論 II 選修 a) b) 6
文學導論 II 選修 d) 6
葡萄牙語詞法 選修 b) 6
葡萄牙語語義學及語用學 " b) 6
文學理論及方法學 I 選修 d) 6
文學理論及方法學 II " d) 6

註:

1. 修讀美語範疇的學生須根據其語言程度及按照進階方式從六門a)類科目中選讀四門科目,以及從五門b)類科目中選讀三門科目。
2. 修讀法語範疇的學生須根據其語言程度及按照進階方式從六門a)類及六門b)類科目中各選讀四門科目。
3. 修讀英語範疇的學生須根據其語言程度及按照進階方式從六門a)類及六門b)類科目中各選讀四門科目。
4. 修讀歷史範疇的學生須從a)類科目中選讀三門科目。
5. 修讀葡萄牙語言、文學和文化範疇的學生:
1)“語言學導論I”及“語言學導論II”為a)類及b)類語言科目的先修科目,尚未修讀該兩門科目的學生,須先完成該兩門科目後方可修讀其他語言科目;
2)學生須選讀三門b)類語言科目;
3)c)類科目“文學導論I”為文學及文學研究科目的先修科目,尚未修讀該科目的學生,須先完成該科目後方可修讀其他文學及文學研究科目;
4)學生須從d)類文學及(或)文學研究科目中選讀三門科目;
5)學生須從五門e)類科目中選讀兩門科目;
6)學生須根據其有關知識程度及按照進階方式選讀兩門f)類科目。
 
* 學生不能重複修讀已完成的科目。
** 表一、表二、表三、表四、表五及表六所載的科目均為學期制科目。
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142/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6/2008

刊登日期:

2008.11.17

版數:

1171-1175

葡文版本

相關法規 :
  • 第11/91/M號法令 - 關於訂定在澳門地區從事高等教育活動的一切公立及私立教育機構的組織和運作。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 -
  • 第142/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國際出版培訓及遙距教育有限公司——SIEFEDIS”的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開設語言、文學和文化——外語——美語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一

    語言、文學和文化——外語——美語

    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學術與教學編排

    學術範圍:社會及人文科學

    入學條件:按照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課程期限:四年

    授課形式:以遙距教育形式及葡文學制授課,並由具教學經驗及有關專業資格的教學人員輔導。

    授課語言:葡文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80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修讀附件二表一所載的必修科目,取得120學分;

    二、修讀附件二表二、表三、表四、表五及表六的任一範疇的科目,取得60學分。

    評核方法:最後的筆試評核和作業成績及格;網絡的教育、評核,以及訊息交流所設的即場考核成績及格。

    附件二

    語言、文學和文化——外語——美語

    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學習計劃

    表一

    科目 種類 學分
    文學導論I 必修 6
    英語I " 6
    美國文學I " 6
    文學理論及方法學I " 6
    電腦概論 " 6
    英語II " 6
    美國文學II " 6
    英語III " 6
    美國文學III " 6
    美國社會及文化I " 6
    文學理論及方法學II " 6
    英語IV " 6
    美國文學IV " 6
    加拿大文學 " 6
    美國社會及文化II " 6
    英語V " 6
    語言學入門 " 6
    英語VI " 6
    加拿大社會及文化 " 6
    英語語言學導論 " 6

    表二

    科目 種類 學分
    德語範疇 1    
    德語I 選修 a) 6
    德語II " a) 6
    德語III " a) 6
    德國文學I 選修 b) 6
    德國文學II " b) 6
    德國社會及文化I 必修 6
    德語IV 選修 a) 6
    德語V " a) 6
    德語VI " a) 6
    德國文學III 選修 b) 6
    德國文學IV " b) 6
    德國文學V " b) 6
    德國文學VI " b) 6
    德國社會及文化II 必修 6

    表三

    科目 種類 學分
    法語範疇 2    
    法語I 選修 a) 6
    法語II " a) 6
    法語III " a) 6
    法國文學I 選修 b) 6
    法國文學II " b) 6
    法國文學III " b) 6
    法國社會及文化I 必修 6
    法語IV 選修 a) 6
    法語V " a) 6
    法語VI " a) 6
    法國文學IV 選修 b) 6
    法國文學V " b) 6
    法國本土以外的法語文學 " b) 6
    法國社會及文化II 必修 6

    表四

    科目 種類 學分
    英語範疇    
    歐洲歷史 必修 6
    美國文學V " 6
    英國文學I " 6
    英國文學III " 6
    英國文學IV " 6
    英國文學V " 6
    英國社會及文化I " 6
    歐洲電影發展史 " 6
    歐洲文學及視覺藝術 " 6
    英國社會及文化II " 6

    表五

    科目 種類 學分
    歷史範疇 3    
    葡萄牙藝術史I 選修 a) 6
    近代史 必修 6
    古典期文明歷史 " 6
    古典期前之文明歷史 " 6
    葡萄牙近代歷史 選修 a) 6
    葡萄牙地理大發現及擴張史 " a) 6
    葡萄牙史前歷史及原史 " a) 6
    具爭議之歷史認知 必修 6
    葡萄牙藝術史II 選修 a) 6
    當代史 必修 6
    中世紀史 " 6
    葡萄牙當代史 選修 a) 6
    葡萄牙中世紀史 " a) 6
    歷史理論及潮流 必修 6

    表六

    科目 種類 學分
    葡萄牙語言、文學和文化範疇 4    
    葡萄牙文化 選修 e) 6
    葡萄牙語語音及音韻學 選修 b) 6
    葡萄牙語語言史I 選修 e) 6
    葡萄牙戲劇史I " e) 6
    語言學導論I 選修 a) b) 6
    文學導論I 選修 c) d) 6
    拉丁語基礎I 選修 f) 6
    拉丁語基礎II " f) 6
    拉丁語言及文化I " f) 6
    拉丁語言及文化II " f) 6
    拉丁語言及文化III " f) 6
    拉丁語言及文化IV " f) 6
    葡萄牙文學I 選修 d) 6
    葡萄牙文學II " d) 6
    葡萄牙文學III " d) 6
    葡萄牙語句法學 選修 b) 6
    葡萄牙戲劇史II 選修 e) 6
    文學歷史及潮流 " e) 6
    語言學導論II 選修 a) b) 6
    文學導論II 選修 d) 6
    葡萄牙語詞法 選修 b) 6
    葡萄牙語語義學及語用學 " b) 6
    文學理論及方法學I 選修 d) 6
    文學理論及方法學II " d) 6

    註:

    1. 修讀德語範疇的學生須根據其語言程度及按照進階方式從六門a)類及六門b)類科目中各選讀四門科目。
    2. 修讀法語範疇的學生須根據其語言程度及按照進階方式從六門a)類及六門b)類科目中各選讀四門科目。
    3. 修讀歷史範疇的學生須從a)類科目中選讀三門科目。
    4. 修讀葡萄牙語言、文學和文化範疇的學生:
    1)“語言學導論I”及“語言學導論II”為a)類及b)類語言科目的先修科目,尚未修讀該兩門科目的學生,須先完成該兩門科目後方可修讀其他語言科目;
    2) 學生須選讀三門b)類語言科目;
    3) c)類科目“文學導論I”為文學及文學研究科目的先修科目,尚未修讀該科目的學生,須先完成該科目後方可修讀其他文學及文學研究科目;
    4) 學生須從d)類文學及(或)文學研究科目中選讀三門科目;
    5) 學生須從五門e)類科目中選讀兩門科目;
    6) 學生須根據其有關知識程度及按照進階方式選讀兩門f)類科目。
     
    * 學生不能重複修讀已完成的科目。
    ** 表一、表二、表三、表四、表五及表六所載的科目均為學期制科目。
    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143/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6/2008

    刊登日期:

    2008.11.17

    版數:

    1176-1180

    葡文版本

    相關法規 :
  • 第11/91/M號法令 - 關於訂定在澳門地區從事高等教育活動的一切公立及私立教育機構的組織和運作。
  • 第61/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診療技術人員高等專科學位課程」的名稱為「診療技術高等專科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新學習計劃。
  • 第144/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澳門理工學院高等衛生學校診療技術學士學位補充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增設新專業範疇及核准該新專業範疇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相關類別 :
  • 副修課程,商副學士(ASSOCIATE DEGREE) 及大專 - 高等教育 - 澳門理工學院 - 衛生局 -
  • 第143/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理工學院建議下,並經聽取其諮詢委員會及衛生局的意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61/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高等衛生學校診療技術高等專科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上述課程增設以下新專業範疇:

    (一)影像學

    (二)物理治療

    (三)職業治療

    三、核准上款所指的新專業範疇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四、本批示的規定適用於2008/2009學年起入讀的學生。

    五、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但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一

    診療技術高等專科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範圍:診療技術

    二、專業範圍:

    (一)影像學

    (二)物理治療

    (三)職業治療

    三、課程期限:三年

    四、完成課程所需學分為:

    (一)影像學:109學分

    (二)物理治療:108學分

    (三)職業治療:111學分

    五、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附件二

    診療技術高等專科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影像學專業範疇

    科目 種類 每週課時 學分
    人體解剖學 必修 4 4
    人體生理學 " 4 4
    病理生理學 " 4 4
    基礎病理學 " 4 4
    醫學影像及放射學I " 6 6
    醫學影像及放射學II " 6 6
    放射物理學 " 6 6
    放射生物學 " 6 6
    放射防護學 " 4 4
    醫學影像及放射學III " 6 6
    醫學影像及放射學IV " 6 6
    生物統計學及臨床研究初階 " 4 4
    資訊科技 " 3 3
    英語I " 3 3
    英語II " 3 3
    英語III " 3 3
    英語IV " 3 3
    英語V " 2 2
    英語VI " 2 2
    普通話I " 2
    普通話II " 2
    普通話III " 2
    普通話IV " 2
    商業概論 選修* 2 2
    中國文化 "* 2 2
    實習——醫學影像及放射學I 必修 36** 14
    實習——醫學影像及放射學II " 36** 14
    *學生須從兩門選修通識科目中修讀一門。
    **實習期為14週。

    表二

    物理治療專業範疇

    科目 種類 每週課時 學分
    物理治療導論 必修 3 3
    人體解剖學及功能解剖學 " 6 6
    人體生理學 " 4 4
    病理生理學 " 4 4
    運動科學導論 " 4 4
    康復生理及藥理學 " 3 3
    物理刺激電療I " 3 3
    物理刺激電療II " 3 3
    基礎康復心理學 " 4 4
    進階康復心理學 " 4 4
    基礎創傷學 " 4 4
    人類發展學 " 3 3
    基礎物理治療之診斷及管理I " 4 4
    基礎物理治療之診斷及管理II " 4 4
    生物統計學及臨床研究初階 " 4 4
    資訊科技 " 3 3
    批評探索I " 2 2
    英語I " 3 3
    英語II " 3 3
    英語III " 3 3
    英語IV " 3 3
    英語V " 2 2
    英語VI " 2 2
    普通話I " 2
    普通話II " 2
    普通話III " 2
    普通話IV " 2
    商業概論 選修* 2 2
    中國文化 "* 2 2
    實習——物理治療專業I 必修 36** 14
    實習——物理治療專業II " 36** 14
    *學生須從兩門選修通識科目中修讀一門。
    **實習期為14週。

    表三

    職業治療專業範疇

    科目 種類 每週課時 學分
    職業治療導論 必修 3 3
    人體解剖學及功能性解剖學 " 6 6
    人體生理學 " 4 4
    病理生理學 " 4 4
    基礎康復心理學 " 4 4
    進階康復心理學 " 4 4
    基礎職業治療之理論及進展 " 3 3
    康復生理及藥理學 " 2 2
    人類職能模式 " 3 3
    職業治療之人員績效 " 4 4
    臨床肌肉骨骼學 " 2 2
    臨床神經學及神經科學 " 3 3
    臨床精神病學 " 3 3
    發展性障礙之臨床科學 " 3 3
    基礎職業治療學I " 4 4
    基礎職業治療學II " 4 4
    生物統計學及臨床研究初階 " 4 4
    資訊科技 " 3 3
    批評探索I " 2 2
    英語I " 3 3
    英語II " 3 3
    英語III " 3 3
    英語IV " 3 3
    英語V " 2 2
    英語VI " 2 2
    普通話I " 2
    普通話II " 2
    普通話III " 2
    普通話IV " 2
    商業概論 選修* 2 2
    中國文化 "* 2 2
    實習——職業治療專業I 必修 36** 14
    實習——職業治療專業II " 36** 14
    *學生須從兩門選修通識科目中修讀一門。
    **實習期為14週。

    註:

    1.學生須選修一個專業範疇。
    2.所有科目均為學期制科目。
    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144/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6/2008

    刊登日期:

    2008.11.17

    版數:

    1180-1183

    葡文版本

    相關法規 :
  • 第11/91/M號法令 - 關於訂定在澳門地區從事高等教育活動的一切公立及私立教育機構的組織和運作。
  • 第54/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經第59/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高等衛生學校診療技術學士學位補充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第143/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澳門理工學院高等衛生學校診療技術高等專科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增設新專業範疇及核准該新專業範疇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澳門理工學院 - 衛生局 -
  • 第144/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理工學院建議下,並經聽取其諮詢委員會及衛生局的意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54/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高等衛生學校診療技術學士學位補充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上述課程增設以下新專業範疇:

    (一)影像學

    (二)物理治療

    (三)職業治療

    三、核准上款所指的新專業範疇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四、報讀診療技術學士學位補充課程修讀本批示第二款所指的專業範疇者,須具有該等專業範疇的高等專科學位,或具備該等專業範疇的同等學歷;並具有兩年相關專業工作經驗。

    五、本批示的規定適用於2008/2009學年起入讀的學生。

    六、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但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一

    診療技術學士學位補充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範圍:診療技術

    二、專業範圍:

    (一)影像學

    (二)物理治療

    (三)職業治療

    三、課程期限:一年半(夜間)

    四、完成課程所需學分為:

    (一)影像學:36學分

    (二)物理治療:30學分

    (三)職業治療:30學分

    五、授課語言:中文

    附件二

    診療技術學士學位補充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影像學專業範疇

    科目 種類 每週課時 學分
    醫學英語進階 必修 4 4
    衛生服務管理學 " 3 3
    衛生政策導論 " 2 2
    健康教育與促進 " 3 3
    磁共振成像 " 3 3
    電腦斷層掃瞄及正電子造影技術 " 3 3
    資訊科技於放射學之醫學應用 " 4 4
    血管及介入放射學 " 4 4
    研究方法 " 4 4
    專題習作(影像學範疇) " 6 6

    表二

    物理治療專業範疇

    科目 種類 每週課時 學分
    運動科學 必修 3 3
    批評探索 II " 2 2
    批評探索 III " 3 3
    物理治療之診斷及管理——肌肉骨骼機能障礙 " 5 5
    物理治療之診斷及管理——成人神經機能障礙 " 4 4
    物理治療之診斷及管理——心肺機能障礙 " 5 5
    傳統中醫藥與物理治療之導論 " 2 2
    衛生服務管理學 " 3 3
    健康教育與促進 " 3 3

    表三

    職業治療專業範疇

    科目 種類 每週課時 學分
    職業治療之理論及過程 必修 3 3
    批評探索 II " 2 2
    批評探索 III " 3 3
    物理性機能障礙之職業治療——肌肉骨骼復康 " 4 4
    發展性障礙之職業治療 " 3 3
    心理社會性機能障礙之職業治療 " 4 4
    長者服務之職業治療 " 3 3
    傳統中醫藥與職業治療之導論 " 2 2
    衛生服務管理學 " 3 3
    健康教育與促進 " 3 3

    註:

    1. 學生須選修一個專業範疇。
    2. 所有科目均為學期制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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